| ISBN/价格: | 978-7-5216-1849-5:CNY68.00 |
|---|---|
| 作品语种: | chi |
| 出版国别: | CN 110000 |
| 题名责任者项: | 民法典时代遗嘱见证实务/.陈子钧, 阎云天, 陈洪忠著 |
| 出版发行项: | 北京:,中国法制出版社:,2021 |
| 载体形态项: | 273页:;+24cm |
| 丛编项: | 法护老人系列丛书 |
| 提要文摘: |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, 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。在原《继承法》规定的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的基础上, 《民法典》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、口头遗嘱, 除了自书遗嘱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以外, 其他遗嘱形式都必须有两个人以上见证人现场见证或者公证。客观上, 自书遗嘱的保险形式, 也是要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。在写作上, 本书上篇对我国2000多年见证历史和世界各国律师见证制度开展了溯源研究, 注重对律师遗嘱见证技能的指引, 对见证风险产生的原因, 风险防范, 以及对律师遗嘱见证业务技能进行分析, 是本书的核心部分。下篇梳理了律师遗嘱见证业务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难点、堵点, 总结律师遗嘱见证纠纷裁判的法律问题以及规则认定。 |
| 题名主题: | 遗嘱 继承(法律) 研究 中国 |
| 中图分类: | D923.54 |
| 个人名称等同: | 陈子钧 著 |
| 个人名称等同: | 阎云天 著 |
| 个人名称等同: | 陈洪忠 著 |
| 记录来源: | CN 湖北三新 20211112 |